各系团总支: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关系转移内容
团关系转移,包括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的转移。请各系团总支缴纳团费时按照缴纳团费的实际人数领取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信封。
二、工作要求
1、团关系介绍信
(1)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由系团总支组织填写后,统一到校团委盖章。
(2)已经考入其他高校继续学习的团员毕业生,务必按时办理团关系转移手续,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直接转到升入学校团委;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直接转到工作单位团委或团支部;暂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团介绍信转移单位暂不写。
(3)团关系转移介绍信一律用团委统一印制的信封转递,加盖密封章后由学生本人携带。升学和落实单位的学生,信封写明学校或单位名称并封口;没有落实单位的学生,信封不写单位名称,信封暂不封口。
2、团员证
(1)团员证由学生本人携带。
(2)必须由系团总支组织填清团员学生转入、转出时间,每学期团员注册时间(每年5月和10月),统一到团委加盖注册章和团委公章。
(3)丢失团员证的毕业生,凭个人志愿可以补办团员证,收取工本费1元,由系团总支列出名单,统一到校团委办理(需提供一寸免冠照片1张)。
3、入团志愿书
(1)通过学生档案转递;
(2)各系团总支要落实毕业生的入团志愿书是否在学生档案中保存。丢失入团志愿书的毕业生,凭个人志愿可以补办团员登记表,由系团总支列出名单,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4、时间
毕业生团关系转移,于2014年5月30日前办理完毕。
5、注意事项
请各系团总支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确保2014届毕业生团关系转出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凡因团总支、团支部组织不力,学生本人不重视,不按要求办理的,学校团委不再补办。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