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7年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和收缴下半年团费工作的通知

    2017-09-20 浏览数:


     

    各系(院)团总支:

    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是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和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衡量团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做好2017年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收缴下半年团费的工作,根据《团章》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手续

    1.2017级新生团员均须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根据相关规定,28周岁以下的党员应保留团籍,凡未退团和脱团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转接团组织关系;年满28周岁以上,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已办理过离团手续的新生不再转入团组织关系。

    2.新生需凭借团员证和团籍档案转接组织关系。

    3.对材料齐全的新生,由各系(院)团总支在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入组织关系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9月26日”),加盖系(院)团总支公章。

    4.各系(院)团总支负责审核接收新生团籍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培养记录等)。团籍档案一般在学生档案里,请在接收学生档案时一并审核;部分新生自带团籍档案,请及时收集审核,妥善存入学生档案。转接中须做好登记,不得丢失。

      5.采集新生团员信息,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17级新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名更改为“××系(院)××团支部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以团总支为单位建立文件夹,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nxytw@126.com。

    二、材料不全情况下的团组织关系转接

    1.有团籍档案无团员证者,可持由生源学校出具的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转入组织关系(以团总支为单位统一办理);如无转出证明,本人需在入学三个月内到生源学校补办团员证后转入组织关系。

    补办团员证时需开具《济宁学院团员证补办证明》(见附件),同时缴纳工本费(每本1元)。关于工本费的说明:自2015年起,团中央启用新版团员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九章第四十一条“团员证所需工本费,一般应由团员个人支付”的规定,收取工本费。中国青年出版社是新版团员证的唯一出版单位,定价1元/本。

    2.有团员证无团籍档案者,可凭团员证暂时转入组织关系,本人需在入学三个月内到生源学校提取团籍档案。如出现遗失,由生源学校补办,不能补办的,开据“团员身份证明”(证明团员身份,说明遗失情况、加盖团组织公章),由系(院)团总支审核后,装入学生档案。如生源学校不予开具证明,则由系(院)团总支记录团员证的基本信息和查无团籍档案的事实,由团员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档案,以备后查。

    3.只有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无团籍档案和团员证者,本人需三个月内到生源地补齐团籍档案和团员证后转入组织关系。

    4.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原则上一律视为非团员。

    5.入校后6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脱团。

    三、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

    1.系(院)团总支负责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各年级团员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注册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2.根据团章规定,每人按每个月0.2元收缴团费。2017级新生收缴2017年9月至12月份,共4个月的团费(含3+2新生)。2014、2015、2016级学生收缴2017年7月至12月份,共6个月的团费(未满28岁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凭自愿上缴团费,不做统一要求)。请系(院)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团费收缴工作,以团总支(团委)为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团费(请兑换成整币)和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交校团委B108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nxytw@126.com)。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团籍管理和团费工作,认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籍注册手续和团费收缴,切实保障团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联系人:蒿鹏 赵乐 联系电话:0537-3196035

     

    附件1:济宁学院团员证补办证明

    附件22017级新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32017年下半年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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