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济宁学院第十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7-11-07 浏览数:

    各系(院)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举办济宁学院第十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现面向全校各学生社团开展社团文化艺术节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项目要求

    第十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时间定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各学生社团申报项目要制定完善可行的活动方案,要体现社团自身特色,内容积极向上。各学生社团要增强服务会员的意识,保障会员权益,突出会员优先。倡导社团活动会员化、常态化,提升社团会员的归属感。转变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打造精品活动,提倡活动与专业结合,与社团性质相吻合,提倡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手段设计新颖独特的网上社团活动,提倡活动寓教于乐,但力戒娱乐化、内容空洞、哗众取宠。对于举办多届的活动要有所突破和创新,各指导教师务必加强指导,各挂靠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贯穿2017-2018学年,各系(院)团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的时间,避免活动扎堆,确保社团活动有序进行。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需提交第十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申报表一份(见附表),活动策划书一份,于11月13日前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下午4:00-5:30),联系人:徐振东,电话17864720750,电子版发送到2498829895@qq.com。

    五、项目评选

    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后,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不受理无指导教师的社团项目。评选标准将突出服务会员的原则,对于针对会员举办的能够定期开展的常态化活动优先评选;活动质量水平高,策划清楚,细节完善。主题积极向上、立意鲜明;活动策划方案完整、流畅,可操作性强(包含活动意义目的、活动主题、参加人员、宣传方式、活动内容、关键环节、经费预算、应急预案等);活动形式新颖,能够凸显社团特色;体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宗旨等。参与对象为社团会员的活动在评选过程中适当优先考虑。与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项目相契合的项目优先考虑。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立项项目将予以经费上的支持,产生的各类奖项,校团委统一进行表彰。

    请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各社团指导老师认真指导,组织申报。

     

    附件:济宁学院第十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济宁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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