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

    2017-05-24 浏览数:

     

       各系(院)团总支

    根据学校团委统一部署,6旬将对各团总支“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督导内容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时间

    6

    四、督导程序

    1.对在“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要求上报的材料情况进行通报。

    2.召开团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对教育实践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个团总支重点抽查2个团支部,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导。

    3.组织学习交流,对团总支团支部在”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的良好经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把关。吃透“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方案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精神,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

       2.注重实效。各团总支书记要带头参加“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在实践活动中用真功,出真效。

       3.及时反馈。各团总支及时向所在党总支(党委)汇报“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并按照《关于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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