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职责

    2019-09-02 浏览数:

    按照《济宁学院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方案济院政字〔2014〕107 号)相关定,校团委职责如下:

    1.按照中国共青团章程履行权利和义务;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的干部队伍建设;

    3.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开展团员青年“创优”和“推优”工作;

    5.组织团员青年课余文体、科技活动,开展“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6.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拓展大学生素质, 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学生成才。

    7.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 版权所有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技术支持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邮编:273155 电话:0537-319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