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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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济宁学院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10

各学院团委:

2021年暑期,我校各级团组织以“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为主题,引导和帮助我校学子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结合社会需求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扎实成效。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加强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宣传展示、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充分调动本校师生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9月17日前,各院团委收集、整理学生个人或队伍实践情况,汇总实践材料,收集和评选本院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二)9月22日前,各院团委召开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会议,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展示,评选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通过电子屏、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社会实践成果和先进事迹。评选结果经院党委批准,公示后报送各类申报材料至校团委。

(三)校团委对各院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组织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汇报会开展评比。

(四)9月下旬,学校表彰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志愿者,并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向团省委推荐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项目

(一)优秀组织单位

(二)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三)优秀指导教师

(四)优秀学生志愿者

(五)优秀实践报告

以上表彰项目按《济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进行考核评比。

三、各学院团委提交评优材料

(一)《2021年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材料:

1.《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申报表》(见附件2);

2.实践团队调查报告或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

3.实践活动媒体宣传报道情况(附支撑材料);

4.指导教师带队情况(附支撑材料);

5.原版实践活动照片2-3张,每张照片以不超过50字简要描述命名。(如XX学院XX实践队赴XX村开展XX活动-1)照片要求1M以上,主题突出,能够展示社会实践的生动场面。

各学院根据假期前队伍报备及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推报,每学院推报队伍数最多不超过3个,报备情况详见《2021年济宁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附件5),未报备的队伍原则上不允许参评优秀团队。

(三)“优秀学生志愿者”申报材料:

1.《2021年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志愿者申报汇总表》(附件3);

2.个人实践报告(不少于2000字)或实践证明材料(要求实践单位盖章)。

3.原版实践活动照片1张,每张照片以不超过50字简要描述命名。(如XX学院XX赴XX开展XX活动-1)照片要求1M以上,主题突出,能够展示社会实践的生动场面。

每学院推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优先推报“青鸟计划”、“返家乡”实践专项,尤其是在社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实践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细致做好本单位的总结评比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推报,务必严格审核实践过程真实性。严格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择优上报,做到公开公平,申报结果要经学院党委同意,并在院内公示。

(二)各学院团委要将评比工作作为2021年社会实践工作经验总结和改进工作的契机,为进一步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三)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报或上报材料不规范、不认真视作自动放弃评选。

(四)以上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纸质版(只报送附件1-3)一式一份,电子版打包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评优材料”命名发至指定邮箱(jnxyxxsh@163.com),联系人:孟凡龙 17563066087。

 

附件:

1.2021年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2.2021年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申报表

3.2021年济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志愿者申报汇总表

4.关于印发《济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济院团字〔2018〕16号)

5.2021年济宁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