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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10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

青年大学习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的重要载体,是团省委对各高校团委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但从上半年学习情况来看,我校整体参学率有待提高。根据团省委要求,针对“青年大学习”前期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增强学习的责任意识。建设学习型团组织,坚持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是各级团组织和每一名共青团员、新时代大学生应尽的政治责任和义务,要切实增强学习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学习目的。“青年大学习”是立足共青团“三个根本性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的重要载体,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提供了丰富内容。各团总支要把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给团员青年讲清楚、说明白,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的主动性。

三、力戒形式主义。各团总支在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过程中,要避免信息一转了之、不督促、不过问或机械推动、简单粗暴。工作务求落实到团支部、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要结合各系(院)实际,尊重不同年级学生学业发展特点,分类指导和督促,比如大一大二可以要求学生每周固定时间,由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等开展领学高年级学生可以网上分散学习,班级QQ群打卡低年级团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巩固青年大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

四、探索激励机制。省级“青年大学习”平台已进行改版升级,新学期将推出积分兑换板块,对积极参与学习的团员青年进行激励奖励。按照团省委要求学校团委每周定期通报各系(院)学习情况排名,并根据名次计算积分,作为当年评选“红旗团总支”的重要依据之一。平均参学率低于70%的团支部取消红旗团支部评选资格。各系(院)结合实际,对各班级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探索适当的奖励机制。

五、严格落实责任。要明确团总支负责同志为本级团组织推动“青年大学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团支部首创精神,创新学习形式,保证全员参与(包括非团员学生),确保完成学习任务。针对工作不力的团组织,校团委将与相关负责同志面谈,共同探讨交流落实“青年大学习”工作的有效途径。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