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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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4-23 浏览量: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举办济宁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均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历届“互联网+”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如无改进和优化不再报名参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同时不只仅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填表说明)。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

三、竞赛日程安排

1.系院级初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相关培训,并完成参赛团队的报名工作。参赛团队需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初期创作,并填报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和报名表交予各系院进行初赛预审,各系院组织系内评审,根据作品质量排序后以系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2020531日前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jnxyxxsh@163.com)(纸质版暂不提交)。参赛系院分派两名大赛负责人(学生)加入比赛工作QQ群:1038570333,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校级初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对参赛团队的跟踪培训、市场调查、创业计划书的完善和文本制作。校团委根据各系院参赛项目数决定进入校级初赛项目数量,并通过邀请专家线上审阅、发动学生投票等方式对作品进行评比,入选校级初赛的队伍需准备讲解PPT和相关支撑材料。

3.校级决赛

根据初赛选拔结果及学校教学安排进行线上或线下项目答辩,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相关创新创业竞赛。各团队可登录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圣地青年”或在大赛工作 QQ 群查看入围信息。

四、奖项设置

设立一、二、三等奖,由校团委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具体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确定。

联系人:姜震 19862707262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济宁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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