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丰富学生疫情期间的第二课堂生活,激发学生语言学习的兴趣,彰显语言文化的魅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举办第一届云配音大赛。结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声”聚来,“音”为有你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5日—5月30日
三、参赛对象
济宁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学前教育学院团总支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方法
1.各系(院)所有参赛作品,请于5月15日前将作品及院系参赛作品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352678023@qq.com。
2.报名后,可以申请加入“云配音大赛”QQ交流群1055141400,获取更多比赛信息。(备注形式为:姓名+系别+联系方式)
(二)比赛阶段
1.各系(院)参赛作品汇总(5月15日)
各系(院)团总支汇总本系参赛作品,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团总支对本系(院)上报作品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参赛作品及汇总表上传至电子邮箱2352678023@qq.com。
2.作品评比与颁奖(5月15—20日)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评审专家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
3.获奖作品展示(5月20—30日)
(三)参赛及配音要求
1.比赛模式为常规配音,参赛作品需要以视频方式录制上交,视频内容为剧情式配音,需积极向上,文明健康,具有观赏性,不得借用网络声音素材。
2.选手自行选定电影、电视剧等片段及背景音乐。视频原版语种不限,但参赛选手对其配音必须使用普通话。参赛选手应充分表现出视频片段中每个角色的特点,应按照剧情进行演绎。评委将根据选手的语音语调、剧情表现力、表现效果、影片难度等进行评比。
3.提交配音作品视频格式可为MP4、AVI、RMVB、WMV,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时长控制在4-6分钟之内,声音纯净,无不必要杂音。
4.作品类型不限,参赛选手可通过“配音秀”等APP自选片段进行配音,参考片段:《千与千寻》、《名侦探皮卡丘超萌登场》等,也可自行剪辑视频片段进行配音。
5.作品主题不限,例如:国语剧作、纪录片、电影、港台经典、动漫二次元、音乐剧、相声、小品、原创配音等,但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得冒人顶替录制配音视频参与比赛。
6.配音视频作品中所有语音需配有字幕,字幕要求字体为宋体,大小适中,视频下端居中放置。
(四)作品上交方式
1.各院系参赛者中,根据院系自行安排活动负责人,负责人需收集参赛作品(包括作者和作品介绍)上交至指定邮箱。
2.参赛者需提供3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和作品介绍,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要求文件命名“系别+年级+姓名+作品名称”,文档内容右下方需落款作品名称、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
3.参赛者上交作品时,将参赛配音视频与Word文档存放至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重命名为“系别+年级+姓名+作品名称”,上交至各院系活动负责人。
4.各系院负责人将所有作品打包收集整理至一个大文件夹内,文件夹重命名为“_____系云配音大赛作品”,将此文件夹压缩后以附件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
(五)活动评分标准
1.主题阐释(10%):选手能够探索、理解电影的深层含义、主旨,从而通过所选择的片段,向评委、观众展现整部电影的主题思想。
2.语音(30%):选手的发音到位、准确、清晰,尽量模仿原声的语音语调,没有口音。
3.表现力(30%):选手能够使自己真正融入电影当中,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让观众感同身受,现场重现电影情景。
4.同步(15%):每个选手的配音时机应当与原声相吻合,发声与电影人物口型相符。团队合作应配合默契,在衔接的时候与电影相匹配。
5.创新(15%):选手可以在不违反前4项的前提下,在比赛中加入自己的元素,例如自己的动作,表情,甚至在电影的配乐中加入自己的旁白等。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与优秀奖若干,根据收到作品总数确定获奖比例,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晓璇
联系电话:17662206858
电子邮箱:2352678023@qq.com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学前教育学院团总支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