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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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量: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40周年,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五四精神,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让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家国情怀,砥砺永久奋斗的精神。校团委定于2019年暑期开展“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那些为新中国诞生而浴血奋战的烈士英雄,回想过去那段峥嵘岁月,我们要向革命先烈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们永远怀念他们、牢记他们,传承好他们的红色基因。”2018年4月27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法案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齐鲁大地的历史就是一部英雄辈出的历史,在这片红色土地上,诞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从王尽美到王杰,从焦裕禄到郭永怀,从铁道游击队到沂蒙六姐妹,从台儿庄到孟良崮,无数英烈前仆后继,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促进世界和平而英勇献身,他们以鲜血浇灌理想,用生命捍卫信仰,构筑起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二、活动安排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阶段(5月6日至22日)

1.各系(院)组队:以系(院)为单位组织广大青年了解家乡的革命英雄事迹、革命斗争故事,通过网络、图书等多种方式收集相关资料,谋划实践路线,联系实践地点,在此基础上每个系组织1支团队,由团总支确定1名指导老师

2.学生自愿组队:为方便假期中开展集中寻访,鼓励学生以户籍地域为单位(一般为山东省内),跨系组建团队。即家乡为同一地区的同学围绕自己家乡的革命英雄、革命斗争故事开展实践活动。团队成员一般3-5人,团队负责人一般为大二以上学生,应联系一名我校老师作为指导教师。

3.学校审核立项:各系院组织的团队和学生自发组织的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于5月23日(周四)下午5:00前发送至jnxyxxsh@163.com。校团委将组织对各报送的项目进行评选,确定重点项目,校团委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实践活动开展阶段(7月-8月)

各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赴山东各地,利用暑期深入烈士故里,走访革命烈士纪念馆,寻访烈士亲人和当地文化部门,收集革命英雄的图片、事迹,通过实地查看,更真切地了解英雄、接受红色教育,形成图文并茂的实践报告。

(三)成果展示和总结表彰阶段

实践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开展“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社会实践报告会和主题展览。各专项实践队或个人展示实践成果,交流实践心得。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向我校广大师生讲诉英雄们可歌可泣的革命故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与覆盖面。相关资料和实践成果及学生的感悟体会编辑成册,形成《齐鲁革命英雄故事荟》图文集等成果。

校团委将根据活动内容和效果对专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表彰,推荐优秀服务队和个人参加山东省暑期社会实践表彰。

三、相关要求

1.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此次实践专项行动,是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开展模式的创新。请各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善谋善成,可以通过团日活动、征文、演讲线上互动等多种灵活方式,发动广大学生学习了解我省尤其是学生自己所在家乡的英雄故事和革命斗争历史,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2.切实提高实践质量

各团总支负责人要在系院党政领导的指导下,亲自谋划、靠上抓落实。指导团队实践前充分收集资料、做好路线设计和实践地、实践单位的联络,争取各类校内校外资源,确保实践活动不走形式,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附件:“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申报书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