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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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量: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纳新秩序,切实维护社团新会员的利益,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8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新会费

1.学生社团会费不高于10元/人/年。

2.会费收取的对象为正式加入社团的会员。收取会费须给予会员收费凭据。社团纳新禁止收取报名费。

二、纳新方式

1.系内纳新,即针对本系新生开展的纳新活动,由各社团所在系团总支根据本系情况自行安排,地点为各系教学区内。(初等教育学院和学前教育学院在本校区内开展)

2.2018社团纳新嘉年华。主要针对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纳新活动。须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 9月28日、29日,图书馆北侧广场),由各社团提出申请后,校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统一安排,集中纳新。(参与系外纳新的社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杜绝学生社团利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晚自习时间等,跨系纳新产生的秩序混乱,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集中纳新结束后,需要继续纳新的学生社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在学校继续宣传纳新。所有在北门宣传的社团,要注意维持良好秩序,凡使用音响播放音乐或其他宣传内容的,要注意避开上课时间,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4.纳新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按时上报社团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单,具体通知和表格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对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给予支持、规范和统筹。同时,要加强对新生参加学生社团的指导,避免新生盲目加入过多社团的情况。

2.各系团总支加强监管,对各系指导的社团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单、报名表等资料认真审核,杜绝夸大宣传或有误导倾向的宣传。

3.各学生社团务必严格自律严禁未经允许进入教室、宿舍宣传纳新

4.参加社团纳新嘉年华的学生社团需提前向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生社团纳新嘉年华申请表》(附件1),便于统一安排展位。9月25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表格(附件1)提交至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勇,15275624223。

6.纳新期间,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将对各学生社团纳新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19862717822)。凡接到举报不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宣传和纳新、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一经查实,取消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对纳新过程中弄虚作假,夸大宣传,误导新生,乱收会费的社团将严肃处理。

7.凡借社团名义进行宣传、报名和收取会费用的商业机构和个人,或社团借纳新之名进行商业活动,学校必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举报电话: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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