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 “走下网络、 走出宿舍、 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5〕4号),围绕学校建设健康美丽校园重点工作部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升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健康校园 活力三走”济宁学院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群众性体育工作,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在全校形成崇尚体育锻炼,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行动目标
1.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课外体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在运动中收获健康和快乐。
2.在校园中形成“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新局面。
3.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和终身体育的意识,养成学生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的生活习惯,提升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三、行动原则
1.坚持普遍性原则,充分依托系(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健身兴趣小组等,广泛引导和发动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
2.坚持自主性原则,充分尊重大学生在体育锻炼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大学生将体育锻炼作为内在需求和行为自觉;
3.坚持课外性原则,推动课内和课外资源形成合力,使体育锻炼成为学生课外活动的主流选择;
4.坚持创新性原则,紧贴当代大学生实际特点和需求,积极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
5.坚持长效性原则,注重总结活动经验,探索促进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锻炼项目,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充分利用早晨、大课间和下午及晚间课余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或集中或分散地开展趣味性和普遍性的体育运动项目。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合理日程安排,以啦啦操、跳绳、毽球、广播操、八段锦、球类运动、校园晨(夜)跑、健走等趣味性强,安全性高,适合集体参加的普及性体育活动为牵引,鼓励各系(院)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体育项目,确保各系(院)每天有不同班级开展体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各系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结果作为团学评优的重要依据。
2.各类体育社团要充分发挥示范性作用,长期坚持开展会员化、常态化的体育锻炼活动,打造社团活动品牌。校团委要加强对体育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从活动器械、经费、指导老师聘请等方面加大对体育社团的指导扶持力度。
3.鼓励以系为单位成立各类健身兴趣小组。聘请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指导老师。通过兴趣小组带领影响全系学生有组织的开展系内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
4.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要发挥专业优势,为各系(院)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选派部分品学兼优、具有运动项目特长的学生深入各系(院),协助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5.校团委、学生会制定修订相关评优评奖制度,将普及性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红旗团总支、团支部、先锋学生会评比的重要依据,将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情况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三“十佳”评定等相结合,形成年级之间、班级之间良性竞争,人人参与、争先恐后的良好局面,激发学生参与热情,确保活动起到实效。同时,积极开展优秀典型寻访和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开展“大学生健康活力之星”寻访活动, 选树积极组织、参与集体锻炼的优秀学生个人和团结向上、每人每天坚持锻炼1小时以上的优秀团支部、宿舍,广泛传播优秀事迹,发挥 “大学生健康活力之星”个人和集体在创建体育文化,打造团队凝聚力方面的示范作用。
6.校团委在学校体委的领导下,广泛开展跳绳比赛、啦啦操比赛、冬季拔河比赛以及主题鲜明的冬季长跑等全校性的大学生群众体育项目竞赛,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为系(院)之间体育活动的展示、交流、竞技提供平台。
五、组织实施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系(院)加强“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的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主题团日活动、宣传栏、标语横幅、网站、新媒体等形式,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使“健康第一”,“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人人参与三走,共建健康校园”,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人心。校团委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 “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系(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各系(院)实际的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做好体育活动的安排部署、考核办法、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系(院)团学组织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学生开展、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并进行严格规范的考勤,对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活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量化,对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强化监督,注重激励
学校团委将建立日常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相应考核细则对各系(院) “大学生健身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系(院)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