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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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量: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校团委、校学生会创业社定于20183月至5月举办济宁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详情见附件1)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济宁学院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同时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具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四、竞赛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需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初期创作,并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2018年426日。

2.校级初赛(5月5日—5月6日)

3.校级复赛(5月10日)

4.校级决赛及表彰大会(5月30日)

5.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6月-9月)

五、奖项设置

设立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具体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确定。主办单位将通过邀请专家、发动学生投票等对作品进行评比。获奖结果作为推荐参加2018年山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秦晓伟  17853723039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济宁学院学生会

○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