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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志愿者寒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志愿者寒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习践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广大青年学生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创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使当代大学生在实践中得到自我认识与发展。校团委决定在2017年寒假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建功十三五  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结合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宣讲活动。

    2.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活动。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响应总书记的号召,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推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志愿者。

3.开展寒假社会调查。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的新风尚、新气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活动,围绕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如: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留守儿童问题等,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调研、走访部门等方式深入基层,就地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撰写专项调查报告,为家乡建设发展献策出力。

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鼓励学生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义写义送春联年画、关爱留守儿童、社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参与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化和体育锻炼活动,宣传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围绕共青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利用寒假开展创新性实践活动,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表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敢于挑战、勇于创新的优良品质

三、活动事宜及要求

1.本次社会实践以社会调研和社会观察为主,各系根据实践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与专业相结合,可以采用宣讲、座谈、调研等传统实践形式,也可以依托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平台创新实践形式。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认真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使全体青年学生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以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活动的载体、途经、方法和领域,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吸引力,不断探索个体社会实践的新内容和新形式,全面提高团员青年深入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素质。

    3.要坚持“就近就便,小型多样,结合实际,重在实效”的原则,结合学生和社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应具有可操作性,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各团总支社会实践新闻报道要及时投稿到学校信息门户和团委网站,同时要注重利用微博微信易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4.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各系要切实做好实践学生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假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实践安全保障工作,通过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调研学生应定时反馈社会实践进展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表彰

1.团委将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和优秀调查报告进行评选表彰。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和优秀调查报告的推荐分别按本系在校生总数的2%上报,推荐的优秀学生志愿者和优秀调查报告需填写《济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志愿者推荐表》《济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附件),优秀调查报告获奖等次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15%、25%、60%。

2.请各团总支于开学两周内,将社会实践总结、优秀学生志愿者推荐表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和相关活动图片(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团总支公章)、媒体报道材料等报送至校团委。

 

附件:1、济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志愿者推荐表

2、济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О一六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