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联合组织开展的一项具有向导性、示范性、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交替举办。为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团委决定开展我校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本次竞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二、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业技能。
三、参赛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
2.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鼓励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一般为3至8人,以第一作者所在的系为单位参加竞赛,每系至少推荐6个创业团队。
3.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三项赛事: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大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要求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6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6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要求,可申报该赛事。
五、竞赛日程安排
1.系级竞赛阶段(3月20日前)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有关培训,并完成参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参赛团队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初期创作工作,各系进行初赛预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竞赛团队。
报名参赛团队须填写《济宁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各系于3 月20日前将参赛团队纸质版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报名表一份、系汇总表一份交到图书馆A109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2.校级竞赛阶段(3月20日—4月10日)
本阶段主要进行参赛团队的跟踪培训、市场调查、创业计划书的完善和文本制作等工作。进行决赛答辩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3.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4月)
4.总结表彰(6月)
公布济宁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结果,表彰奖励获奖作品、团队。
六、有关要求
1.切实组织,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系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安排得力人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各系初赛,选拔指导较高质量的创业项目参加校级竞赛。
2.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系团总支要积极开展竞赛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加到创新创业活动中来,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3.积极引导,把握方向。鼓励各系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组织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要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与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附件1:济宁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济宁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联通未来青春创业社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