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纳新秩序,切实维护社团新会员的利益,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4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新会费
1.学生社团会费不高于10元/人/年。
2.会费收取的对象为正式加入社团的会员。收取会费须给予会员收费凭据。社团纳新禁止收取报名费。
二、纳新方式
1.系内纳新,即针对本系新生开展的纳新活动,由各社团所在系团总支根据本系情况自行安排,地点为各系教学区内。
2.系外纳新,即针对全校学生开展的纳新活动,须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暂定军训后周末,图书馆北侧),由各社团提出申请后,校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统一安排,集中纳新。(参与系外纳新的社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杜绝学生社团利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晚自习时间等,跨系纳新产生的秩序混乱。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须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对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给予支持、规范和统筹。同时,要加强对新生参加学生社团的指导,避免新生盲目加入过多社团的情况。
2.各系团总支加强监管,对各系指导的社团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单、报名表等资料认真审核,杜绝夸大宣传或有误导倾向的宣传。
3.各学生社团务必严格自律。军训期间,可以通过在系内、学校北门摆放社团展板,发放社团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纳新期间不得影响各教学单位的正常秩序。
4.参加系外纳新的学生社团需提前向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学生社团系外纳新申请表》(附件1),便于统一安排展位。
6.纳新期间,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将对各学生社团纳新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15753751585)。凡不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宣传和纳新、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一经查实,取消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对纳新过程中弄虚作假,夸大宣传,误导新生,乱收会费的社团将严肃处理。
7.凡借社团名义进行宣传、报名和收取会费用的商业机构和个人,或社团借纳新之名进行商业活动,学校必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举报电话: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