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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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12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纳新秩序,切实维护社团新会员的利益,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4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新会费

 1.学生社团会费不高于10元/人/年。

 2.会费收取的对象为正式加入社团的会员。收取会费须给予会员收费凭据。社团纳新禁止收取报名费。

二、纳新方式

1.系内纳新,即针对本系新生开展的纳新活动,由各社团所在系团总支根据本系情况自行安排,地点为各系教学区内。

2.系外纳新,即针对全校学生开展的纳新活动,须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暂定军训后周末,图书馆北侧),由各社团提出申请后,校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统一安排,集中纳新。(参与系外纳新的社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杜绝学生社团利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晚自习时间等,跨系纳新产生的秩序混乱。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对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给予支持、规范和统筹。同时,要加强对新生参加学生社团的指导,避免新生盲目加入过多社团的情况。

2.各系团总支加强监管,对各系指导的社团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单、报名表等资料认真审核,杜绝夸大宣传或有误导倾向的宣传。

3.各学生社团务必严格自律军训期间,可以通过在系内、学校北门摆放社团展板发放社团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纳新期间不得影响各教学单位的正常秩序。

4.参加系外纳新的学生社团需提前向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生社团系外纳新申请表》(附件1),便于统一安排展位。

6.纳新期间,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将对各学生社团纳新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15753751585)。凡不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宣传和纳新、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一经查实,取消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对纳新过程中弄虚作假,夸大宣传,误导新生,乱收会费的社团将严肃处理。

7.凡借社团名义进行宣传、报名和收取会费用的商业机构和个人,或社团借纳新之名进行商业活动,学校必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举报电话: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