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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7-30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纳新秩序,切实维护社团新会员的利益,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3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新会费

学生社团会费不高于10元/人/年。

二、纳新时间

1.系内社团纳新由各社团所在团总支根据本系情况自行安排。

2.各社团去外系纳新定于9月12--9月13号(周四、周五),请各系团总支提前向党总支汇报,并及时通知新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给予外系社团纳新提供必要的支持。

3.定于9月12日--9月15日在学校北门开展社团风采展,允许各社团进行宣传和现场纳新。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加强对新生参加学生社团的指导,避免新生盲目加入过多社团的情况。

2.各系团总支需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对所辖学生社团纳新工作给予支持、规范和统筹;及时与兄弟系团总支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3.各系团总支加强监管,对所辖社团的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单、报名表等资料认真审核,杜绝夸大宣传或有误导倾向的宣传。

4.各学生社团务必严格自律,注意纳新期间各环节的纪律与秩序维护;晚自习期间去外系纳新时,如系里确有其他临时安排,无法调整,请纳新社团与系团总支、学生会协商确定其他时间。

5.纳新期间,校学生会社团活动指导部将对各社团纳新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18853715585)。凡不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宣传和纳新的社团,一经查实,取消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对纳新过程中弄虚作假,夸大宣传,误导新生,乱收会费的社团将严肃处理。

6.凡借社团名义进行宣传、报名和收取会费用的商业机构和个人,或社团借纳新之名进行商业活动,学校必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举报电话: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