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今年暑期,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以“青春建功十三五·携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充分调动本校师生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日程安排
1、9月14日前,各系团总支安排校级重点服务队报送调查报告、汇报总结材料等,负责收集和初评本系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校级重点服务队选派一名代表汇报本团队实践情况,各队可通过演讲、照片、ppt、宣传板等各种形式进行实践成果展示,作为校级优秀团队评选和推荐省级优秀服务队的重要依据。
3、9月26日前,各系团总支上报申报材料、优秀学生志愿者名单、优秀调查报告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4、10月初学校表彰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
5、10月下旬,向团省委推荐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项目:
1、优秀组织单位;
2、优秀指导教师;
3、优秀服务队;
4、优秀学生志愿者;
5、优秀社会调查报告。
三、校级重点服务队上报材料
1、校级重点服务队调查报告(3000-6000字)
2、校级重点服务队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附带证明材料)
3、济宁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照片(5-10张,附50字以内文字说明)。
四、各团总支上报材料
1、济宁学院2016年优秀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2、申报“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服务队”需提交申报表格(附件2、3、4)和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3、申报“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社会调查报告”,需各系统一提交汇总名单(附件5、6)和推荐优秀调查报告。各单位按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学生总数的2%比例推荐。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团总支做好本单位的总结评比工作,并严格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择优上报,校团委将在校级各项优秀名单中择优推报参加省级优秀的评选。
2、请各团总支按照通知安排,及时细致地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评比工作,按时高效保质地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或上报材料不规范不认真等视作弃权处理。
附件1、济宁学院2016年优秀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济宁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附件3、济宁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4、济宁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申报表
附件5、济宁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志愿者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济宁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