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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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学院2015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20 浏览量:

各系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了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搭建舞台,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和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委决定举办2015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集体参赛(一般不超过六人)。鼓励跨专业、跨学科的合作创新项目,申报项目的选题自拟。

二﹑参赛作品

学生为主设计撰写完成的学术论文(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发明制作(含设计作品)社会调查报告(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三类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3年5月1日以来学生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作品需由参赛学生或团队独立完成,相关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第一作者应为参赛学生或团队成员。

(一)学术论文(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理、工、农、医等领域。

2、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领域。

3、参赛作品应结合专业特色,与社会实际结合,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科技发明制作

包括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包括硬件制作和软件编写。

科技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科技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社会调查报告(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

 三、竞赛进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4月5日前)

本次竞赛的报名选拔由各系组织完成,各系要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初赛由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复赛,各系选报作品510件。

   (二)复赛阶段(4月5日—5月初)

济宁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复赛作品进行认真评议,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三)上报优秀作品(5月中旬)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参加挑战杯竞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挑战杯”竞赛的作品要求,着眼于全省性、全国性竞赛,突出特色,抓住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本单位科研资源,为参赛选手配备专业指导教师,积极调动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热情;在实验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作品,促使更多优秀作品的出现。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栏、墙报、广播、网站等载体和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竞赛活动,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学生学术科研氛围。

六、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原创、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各系作品4月5日前提交,作品一式三份和济宁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统计表(含电子版

3、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济宁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统计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