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附属单位团委: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有交纳团费的义务。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团费收缴标准和要求
1、所有在校的学生团员,每人按每个月0.2元收取团费。学生党员凭自愿交纳团费。
2、毕业班学生收取2014年1—7月份,7个月的团费1.4元。
3、非毕业班学生收取2014年1—6月份,6个月的团费1.2元。
4、团费征收要求
请各系团总支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团费收缴工作,并于5月20日16:30前将收缴的团费(兑换成整币)交团委B108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1)<!--[endif]-->交费人员名单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格式见附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纸质版一份(加盖系团总支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通过QQ群发送或发送至:EMail:jnxytw3196035@163.com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附属单位收缴要求
按照《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文件)和济宁团市委的要求,请附属单位团委于5月30日前将2014年1月至6月团费,按照团费总额的25%上缴到济宁学院团委,用于有关活动的开展和团费上缴。
联系人:马新蕾,联系电话: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